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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读后感500字

2021-12-16 13:28:38求索作文网 - 读后感搜索 | 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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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实际上以一种现实主义的面貌,表达了与表现主义相似的人生荒谬本质论。尽管毛姆并没有采用直接走入内心、诉诸神秘直觉的方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刀锋的读后感,内容如下:

刀锋的读后感[篇1]

一把刀得锋刃很难越过,因此智者说得道之路是困难的。

这本小说描述了很多人物:一生醉心于挤入上流社会的艾略特、追求奢华生活享受的伊莎贝尔、可怜的苏菲、探求人生意义而不断阅读旅行最终开悟的拉里……

其实这篇小说相比于《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及其他人物塑造,基调及结尾都更加积极美好一些——除了主人公及作者,其他人物都有美好的一面,同时又有一些小恶的一面——也许这就是人性。

其实,这本书的各个人物,即使在如今这个社会,仍然不过时,仍然能够找到一些对应。尤其是拉里一直追寻的问题也困扰了当今很多的人——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所谓明了的答案,答案需要每个人经过一番苦苦寻找才可能最终领悟——而且每个人领悟的结果可能也有所差异。

其实,我觉得文中已经给了作者针对这个问题的认知:上帝可能根本不存在,轮回可能存在(既相信又不相信),得道之人具体在哪里做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对世界热情、无私、平和、宁静、节制。

其实我觉得:人找到自己真正想做的(值得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刀锋的读后感[篇2]

上一次读《刀锋》,是在六年之前,那时我才大一,眨眼间已经研二了啊。当时读书只是恍惚记着这样一句话:一把刀的刀锋不容易越过,得到东西并不那么简单。这一次重读,却想起来嵇康《绝义书》的一句话:四民有务,各得其志为乐。

在这个故事的结局里,似乎每个人都如愿以偿了。艾略特成为了社会名流,宴会交游不断;伊莎贝儿在一个文明社会得到了地位和财富;格雷找到了稳定而赚钱的工作;鲁维埃呢,得到了一直渴望的生活的保障;索菲得到了彻底的解脱,而拉里,他获得了安身立命之道,我呢,(也就是作者),继续写作,继续讲故事。

在这个简单至极的甚至不能称作一个好故事的故事中,除去了对于毛姆的钦佩,对他无与伦比的人物塑造能力的钦佩,对他游刃有余的情节掌控力的钦佩,更对于故事中的人物和故事外的人生感到一种缥缈的遐思。

人是可以选择自己的一生的,也是可以过好自己的一生的。在有这种权利的社会中,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可能性。对于拉里来说,战争中朋友的死触动了他最敏感的那根弦,他开始问,开始寻找。生命的意义,生活的价值,这些已经被前人追问了几千年的问题,仍然还有追问下去的必要和价值。对于拉里来说,好工作不能阻止他,即使是伊莎贝儿的爱情,也不能阻止他(这也警示了姑娘们,选择了一个有想法的男朋友可能很酷,但未必是件好事)。

只有一种成功,那就是能够用自己的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如果你想做什么事,想住在什么地方,想认识什么样的人,那就去做。每个人都只有自己的一生,这样难得而唯一的机会,千万不要放过。爱写诗的顾城去小岛上写诗,爱篮球的科比去NBA打球,爱经商的人在商场上挣扎,爱做官的人在官场上浮沉是的,你只需要选择你爱的,去升华或者去堕落,一切都取决于你。

至于拉里,只是这茫茫人海中典型的一个。我们芸芸众生中,其实很多人都是拉里,都是愿意去思考去选择去承担的人。

《刀锋》是本好书,至少,它能让人思考。

刀锋的读后感[篇3]

人应该怎么活?与其说是一个哲学问题,倒不如说是人们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这个问题见仁见智,答案纷繁多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回答和行动。《刀锋》通过展现几个经历和追求各不相同的人物的生活,试图引导读者思考自己的人生应该怎么过,从而找到自己的答案,过好自己的生活。

先说说作者——毛姆,毛姆的大名早已耳闻,读他的著作,《刀锋》是第一本,也就是这本书,让我对毛姆颇有好感,这本书内容平实,毫无晦涩之处,没有长篇大论,没有盖棺定论,毛姆只是讲了一个关于身边的几个朋友的故事,娓娓道来,而我就是那个听故事的人,津津有味的听他一直讲了下去,给我的感觉就像同龄人在聊天一样,而他的故事不是讲完就没了,意味悠长,能够让听者从中学到东西。总之,他是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他的故事讲得特别好。就冲这点,我喜欢看他的著作,以后再买书,他的书是首选,可以说,他是头一个我通过读著作对作者有好感的人。

再说说《刀锋》一书,我非常好奇的是这本书为何叫“刀锋”,有什么寓意?单单看中文名字不好理解,查了一下,《刀锋》的英文名字叫“The Razor's Edge”,剃刀的边缘,这样的话就比较好理解了,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历尽坎坷,在刀尖上跳舞,而他们生存了下来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无论是哪一种理想,庸俗或高尚,虚荣或伟大,安逸或自由,总之是得偿所愿。这“刀锋”就是我们历尽坎坷后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刀锋》一书富含哲理,讨论了理想和现实,精神和物质,到底两者哪个重要,应该选择哪个?且看书中的几个人物:拉里——追求精神世界,渴求内心的安宁,上下求索真理;伊莎贝尔——追求物质享受,却迷恋跟她志不同道不合追求精神世界的拉里;艾略特——八面玲珑,左右逢源,追求物质享受和地位;格雷——踏实,勤恳,追求物质,努力工作。拉里、伊莎贝尔、格雷,都是童年的玩伴,却走上不同的道路,跟经历有关。拉里的迷惘、彷徨,我能感同身受,因为那是青春,刚开始拉里跟你我都一样,也是一个凡夫俗子,可自在战场亲眼见到年轻的战友牺牲后边开始了迷惘,开始不断反思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人生应该怎么度过。等到后来,“我”与拉里再次相见时,“我”发现拉里多了一份从前没有的安宁,拉里解决了一道人生的难题,寻找到了心灵的安宁,也就是说拉里在那个时候已经走过了迷惘、彷徨时期,找到了答案,即追求精神世界,上下求索。

伊莎贝尔生活在注重物质生活的家庭环境中,自小熏陶,所以伊莎贝尔对物质世界非常在意,也终究因为与拉里人生观、世界观不同,追求的不同,导致分道扬镳,伊莎贝尔转而嫁给了拉里,可是心里还一直惦记着拉里这个跟她完全不是一路的人,他们追求不同,注定了他们不会在一起,在一起除非能够彼此包容和支持,否则会成为彼此的羁绊。

格雷又不一样了,自小接受商业气息,他的父亲是经纪公司老板,家庭环境的原因也注定了他要子承父业,从事商业活动,追求物质,但难能可贵的是,格雷身上商人奸诈、唯利是图的不良习性,反而格雷为人义气,虽然喜欢伊莎贝尔,但因为好哥们拉里,将自己对伊莎贝尔的感情藏在心里,为人也踏实,等等。

如果说让我从上面四个人中选一个喜欢的人,我选格雷。艾略特太老奸巨猾,拉里太过于仙,伊莎贝尔过于做作,倒是格雷非常接地气,能让我感受到凡夫俗子的气息。格雷努力工作,富有家庭责任感,为人本分,跟另外三个人比,格雷是最简单的一个人,一心对妻子、一心对工作。艾略特时常在伪装自己,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攀炎附势;伊莎贝尔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使用手段拆散索菲和拉里,间接杀死了索菲;拉里的追求也有其不负责任所做代价的……

关于物质和精神,现实和理想哪个重要?作为凡夫俗子的我,给出的答案也会比较俗,做法也应该比较大众吧。我觉得精神世界和理想是重要的,有理想了精神世界才会丰富,才能够知道以后的路怎么走,所以把理想放在首位(不得不承认的是我自己现在就缺少理想,这个是后话了,我自己现在也在反思),人是世俗界的一份子,人是活在当下的,当下就是现实,认清现实才能实际,有了物质才能走的更远。总之,套用一下智者的话,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最后,想摘抄一下书中的几段话于此,算是与本文开头相呼应吧,也是收尾。“

拉里如其所愿,融入了喧嚣激荡的人海中——这茫茫的人海为错综复杂的利益和矛盾所纠缠,迷失于风雨飘摇的大世界,他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外表笃定而内心彷徨,有善者也有恶者,有守财奴也有仗义疏财者。这,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我虽无写‘成功’之意,但此书却的确是一部关于‘成功’的小说。书中跟我有关的主人公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在一个生机勃勃、文化氛围浓郁的社区占有稳固的一席之地;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造成九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苏珊娜·鲁维埃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索菲以死亡解脱;拉里寻觅到了幸福的归宿”。

刀锋的读后感[篇4]

说来惭愧,这本书是我大学一年级的时候买的,刚买初看一遍,中途停了没看下去。老实说,那时候阅读的习惯还没养成。如今毕业都快十二年了,怀旧情绪浓烈,书柜里瞥到了它,就毫不犹豫地拿来读了。

可以说在人生的每个阶段读这样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感悟,就如我大一的时候读的情况,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还只是雏形,对于社会、人生都还没有清晰的判断。大学毕业,出了社会,经历挫折,思想成熟,三观定型,对人生的感悟也清晰了不少。如今看这本《刀锋》,确能耐着性子一读到底。

活着的最高境界纯如拉里所说,那就是自我完善,是精神上的进化。但是精神和物质,不得不说是一对矛盾,作为一个社会人,上有老下有小,要为了家庭而打拼,你不可能太过精神化。但是,你又不能太物质化,否则那就成了暴发户、势利鬼。

如果是坚持精神至上的人,谁都羡慕拉里的生活,但是有勇气踏出走向拉里式生活的第一步的人,恐怕也是寥寥。我们逃不了赡养父母的义务、养育子女的责任。

不可否认,周遭的生活是物质大于精神的,这是经济过快发展的使然,这样的一股风潮不能抗拒,有时只能随波逐流。只是,在心灵的最深处,最后的底线必须秉持。

刀锋的读后感[篇5]

超脱的拉里寄托着毛姆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深刻思考。在毛姆晚年的心灵告白中,我们看到毛姆觉得战争不只是冷酷,而是一种对欺骗的提示:它打碎了“人们曾经以为是真实的一切”。使人们“从梦幻中醒来,开始反思到底真与假、善与恶之间有没有距离”。同时,毛姆也认为,战争是人类自我中心过于膨胀的结果。规避战争的方法,除去种种现实因素,在心灵之中首先是摈弃以自我为中心的强烈观念和意识,而应该达到“无我”的境界,在精神与字宙的和谐相融、交流无阻中体味生命的无限。毛姆以拉里这个不朽的文学形象,表达了对人之本质的认识:心灵中存在无数的欲念,是欲念构成了人们实践的动力。而拯救人,首先需还心灵以平静。

《刀锋》实际上以一种现实主义的面貌,表达了与表现主义相似的人生荒谬本质论。尽管毛姆并没有采用直接走入内心、诉诸神秘直觉的方法。《刀锋》在小说内涵上采用的是一种反讽,是让意义在自我矛盾的相会中被抵消摧毁。

拉里与伊莎贝尔的爱情走到绝路,许多人认为是偶然事件的结果,事实上是无法挽回的必然事件,用社会学中的价值冲突理论可以做出合理的解读。价值冲突论认为社会并不是整合,而是存在着不同利益群体,这些不同的利益群体各自持有自己的价值观念,不同的价值观念导致社会冲突。

拉里与伊莎贝尔的分手,实质上揭示了美国新兴的资本主义价值观念对欧洲古老文明的巨大冲击。随着美国的日渐强大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对欧洲各国的削弱,美国代表着急功近利,物质追求的价值观念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主流社会观念,对欧洲一直持有的文明优越感几乎是颠彼性的冲击。拉里如果生活在半个世纪前的欧洲社会,他都只是欧洲古老文明中极为平常的个体,而正因为他生活在西方资本主义价值体系解构的历史关口,使他成为了那个时代的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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