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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3

2022-01-04 14:00:47求索作文网 - 读后感搜索 | 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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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美国陷阱》,让我了解了一个真实的美国。这个美国和一个村子里的地痞流氓没有什么区别。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重返狼群》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

2010年4月,若尔盖草原一头母狼因吞食盗猎者的诱饵毒发身亡。

一只幸存狼崽在出生5天后被在草原写生的李微漪找到,并成功救活,带回成都市喂养,为他起名“格林”。她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与藏獒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长大的格林佑护着狼妈。在男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前段时间,看小视频,刷到了一个女孩子和一匹狼的视频,讲述了女孩子把一匹失去了兄弟父母的小狼从草原带回了家,并且视为自己的孩子,抚养、陪伴、训练,又放回草原,让小狼重返狼群的故事。当小狼从背部推起脚部受伤的女孩,帮助她站起来的镜头出现时,自己一下子就被感动了,但是……脑袋里浮现的却是我两岁半的娃,调皮捣蛋有时候偏偏还体贴你、关心你一把。可能是我真的没有养过什么小动物,只能想到我儿子。看过那个视频,自己就买了这本书,人和狼的故事,这本书带给我的除了感动和震撼,还有人与万物相处的那种美好。

其实每个小孩在他的这个童年时代可能都会希望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小宠物,我小时候也不例外,但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谁让咱不挣钱,在家说了又不算,我那见猫就赶的妈,还有见狗就吃的爸,怎么可能接受家里有个除我之外的活蹦乱跳的家伙存在,每当提出这样的要求,拒绝就算了,还会挨一顿熊,于是,像脏、寄生虫、咬你、狂犬病……这些都成了猫猫狗狗的代名词。我知道我爸妈和这些小可爱们是彻底绝缘了,但是这些形容词、动词、名词依然压抑不住你对小宠物的渴望,于是,我终于有一天把我能买的起的“宠物”带回了家,一只五毛钱的小鸡。

那时候,每当风和日丽,总有一个老奶奶拿着一个大箩筐,在学校门口摆摊,箩筐里面挤着一群毛茸茸的小鸡,每次经过,我都会驻足,看着它们相互拥挤着取暖,张着小嘴叽叽喳喳的叫着,好像就在说带我回家,带我回家。总在刚要伸手的时候,就会被我妈多用几分力气扽走:养这个干嘛,脏死了。

有天放学,我又经过了那群小鸡身边,我停下脚步,站在那里看它们,可能是因为天越来越凉了,老奶奶给他们它们换了个泡沫箱子,只剩几只了,三三俩俩的聚着,老奶奶拿出一只,让它站在一旁的的泡沫盖上,这只小鸡虽然很结实活泼的模样,但也哆哆嗦嗦快被冻坏了,不管那么多了,就这只了,一定要带回家,我付了钱,奶奶小心翼翼的用一个塑料袋装起来递给我,我小心的把它揣起来,快步的往家走。

回家的路,只有七八分钟的距离,但就在这短短的路程里,我摸着他从塑料袋探出来的小脑袋,绒绒的,暖暖的,满心欢喜,听着它叽叽咕咕的叫个不停,想象着给他喂饭洗澡,哄它睡觉,以及在楼下溜鸡的场景,心里美极了,并且还在极短的时间内给它起了个名字,蛋蛋。

蛋蛋就这样在一个深秋,搭乘着一个塑料袋,被我掖在兜里,偷偷带回了家。到了家门口,我屏住呼吸轻轻用钥匙开门,真是天赐良机,客厅居然没人,我爸不用说,准又和他的三五好友喝酒打牌去了,老妈在厨房做饭,我探头进厨房打了声招呼,甩了鞋子就赶紧跑回房间关上门,我打开台灯,兴奋地从衣服里掏出这个小黄球,终于可以好好看看你了,我仔细端详,两个黑豆豆一样的眼睛,粉嫩粉嫩的小嘴后端还有两个小鼻孔,那是它的鼻孔么?我也不知道,反正是有两个小洞洞的。它站在台灯下,小爪子爬满了细纹,指甲放佛天生就修过了一般,紧紧抠着铺着玻璃板的桌面,可能是因为刚到了一个新环境,也可能是在外面冻了太久,或者是写字台的桌面太滑,生怕劈个大叉还一样颤颤巍巍,它太小了,就像两个黄色的绒线球拼在一起,我轻轻的抚摸着它,它叽叽咕咕的叫,推了推它的小脚,它挪了几步,可能觉得没有那么危险,于是开始慢慢在玻璃板上踱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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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了没一会,我妈突然敲门喊我吃饭,我迅速的拉开胸前的抽屉小心地把它放进去,用身体紧紧的挡着桌子,伪装写作业,我敢百分之一万的保证,如果我妈当时推开了门进来了,只要蛋蛋不叫,他就一定认为我在老老实实的写作业。我低头大声回答:知道了,马上。

虽然蛋蛋不大,但毕竟也是个活物,吃喝拉撒的功能都有,藏是藏不住的,但如果让我妈知道那就是一阵狂风暴雨,等我爸回来,必然更是一阵血雨腥风。但是,困难总要面对的不是么?于是我鼓足了对抗一切恶势力的勇气,端着我的蛋蛋,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到了我妈跟前,刚一开口居然发现自己竟然是一副殷切谄媚的口气,脸色挂满了纯真的微笑:妈,我买了一只鸡。

果然不出所料,我妈吃惊的瞪眼看着这个毛绒球,接着皱起来眉头:胡捣鼓,养这玩意干啥,噼里啪啦叽里咕噜一顿熊,最后以:“看你爸回来不给你扔了”结束了这段对话。

我可怜巴巴的站着,依然端着我的小鸡,想象着我那粗犷伟岸力大无穷的爸爸把这个小毛球扔到垃圾道的场景,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了。

我妈瞪了我一眼气势汹汹的回了厨房,再转身回来的时候,竟然给我端出来一小碟加了点水的小米,依然是不耐烦的口气:“喂喂吧”。我立马破涕为笑,我妈看来已经无奈的接受了这个小家伙。

可是还要给他一个家呀,妈妈又帮我找了个红色的大盆,放在阳台上,铺上了几层报纸,这就是蛋蛋的家了,我满意的把它放进去,还把小米和水也放在它的家里。

11月份初的北方,暖气还没有来,睡觉前,蛋蛋不停的叫,我觉得它可能是太冷了,我妈给我找了个小纸盒,铺了几块手帕,又垫了报纸,让我把它放进去,挪到屋里来,我从盒子上方看着小鸡,一直在叽叽叽叽的叫,这时候我爸回来了,但是好像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回自己卧室睡觉了,我松了口气,先过去今天再说吧。

第二天,忘记老爸是怎么批评教育的了,只记得他告诉我,让我自己打扫,不要把家里弄得臭烘烘的,并且还说我房间里就已经像鸡窝了,那我养小鸡不是正好么。但是幸运的是蛋蛋并没有被扔掉。

每天中午回家的时候我是最开心的,因为这时候,不用被催着写作业,还可以和蛋蛋玩一会,总是上到第四节课的时候,就盯着教室的大表,希望时间可以快点过,到了家,就先去看它,给它换报纸,给它加小米。蛋蛋总是很享受的在阳台晒着太阳,但是好像它真的不认识我,和我从来没有啥眼神的交流,即便是抱起来它来对视,似乎它的眼神也凝聚不到我这里。但是我依然很开心。蛋蛋长得很快,没有多久,身上的绒毛就被更坚硬的羽毛覆盖,小尖尖嘴巴的上方,也开始有了小小的鸡冠的雏形,它真的不是个特别爱干净的小鸡,有时候会才踩着自己的便便来回走,也试图从盆里跳出去,于是中午回家,我有时候就会把它抱出来跑一跑。

一天中午回来,看见蛋蛋总是发抖,也不吃东西,我妈说这是生病了,肯定活不了了,在外面买的小鸡,哪有长大的。我焦急把它放在有太阳的地方晒太阳,觉得这样也许暖和一些,等下午放学回来的时候,蛋蛋还是去世了,我把小米塞到他的嘴里,总觉得它吃下去就还能好一样。就这样,我就失去了我的小宠物。我把它埋在了楼下绿化带的东青树前面,中午放学也没有那么兴奋了,下午放了学也开始慢吞吞踢着石子儿回家,小盒子扔掉了,红色的大盆也重新回到了阳台柜子上,渐渐地我也就把蛋蛋遗忘了。后来依然看到卖小鸡的老奶奶,长大了在市场上,也会经常偶尔看到染得红红绿绿的小鸡们,但是再也没有勇去买一只回家了。

宠物和人类带给彼此的幸福是相互的,不知道蛋蛋有没有感觉过温暖和快乐,但想起来就总觉得有些愧疚。书中女孩和那匹叫格林的狼分开时,也是种种不舍。

说来也奇怪,我的闺蜜们无一例外的都从小养着小猫小狗,端姐家的LISA去世后迎来了Lacey,Lacey去世后她就只养猫了,蕾蕾家的果果也是寿终正寝,她直到重新拥有了张大包,才真正开心起来,袭小料的黑子是从大集上买的,说要养肥了送给她黄叔,到现在也成了一只老年狗狗,自己还是喜欢小狗小猫,但依然没有勇气再去养一只,也许不曾拥有就不会失去。

现在申申在小区里,也总是惊喜的追着小狗狗,特别喜欢它们,我想等他再大点,请求我养一只小狗狗,我可能也会回答:养那玩意干啥,脏。哈哈。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

经马老师的推荐,我揣着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

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

狼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习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4]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直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起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弃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助下,小狼格林终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5]

很多年以前,若尔盖大草原遍地青草,了无边际,仿佛就是一个自由的天堂。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美好早已不知飞往何方,只剩下处处可见的围栏和一条笔直黝黑的高速公路。人类束缚了草原,令圣洁美好的草原从此风光不再;人类束缚了狼,使鼠兔、鼢鼠繁衍过度,危害草原;人类束缚了太多的生命,最终只能被大自然吞噬。

《重返狼群》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每一个看过这个故事的人都惊叹,“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奇迹!”我思索着,为什么前几例放狼回归狼群的例子都以失败告终?我想,也许有很多天时、地利的因素,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李微漪不束缚格林,真正像狼妈妈养狼一样地去养它。这就是自然的力量!不去约束它,反而使它更好地成长。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己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这净土一般的狼山都被人类霸占了,狼在若尔盖草原上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吗?当人类为了利益,为了狼皮,利用种种方法,用捕猎夹、毒药来杀害一匹匹草原的守护者--狼时,这个草原的平衡就已被打破了。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鼢鼠和鼠兔少了天敌狼的威胁,大量繁殖,最终只能导致若尔盖草原青草不再,尘沙漫扬。

在喧闹的城市生活中,有许多人也许忘了生命的真谛,就像一只被利欲紧抓在手心的风筝,永远挣脱不了利欲的束缚,只想着飞得更高,占领其它生命的领地,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利益。我想,当我们真正舍得放开束缚其它生命的绳索时,束缚我们自己的绳索就可以被解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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